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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康:用一个体系、三大工程维护质量安全

更新时间:2016/3/23 9:12:06

 今年伊始,我国下调了包括服装、鞋靴、箱包、厨房用品等在内的部分日用消费品关税税率。随着收入增长及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购买和使用进口商品,某种意义上中国正在由“世界工厂”变身为“世界市场”。怎样保障这些进口商品的质量呢?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孙文康表示,质检总局在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着力完善‘一个体系’,建设‘三大工程’。”孙文康说。

“一个体系”即建立完善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一个网络:覆盖全国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面向消费者和企业开展风险信息监测,并实现与市场监管、海关、安监、医疗、公安等部门的质量安全隐患与事故信息的互联互通;一个中心:在监测网络形成的基础上,要建立大数据处理与评价中心,基于“互联网+”技术实现口岸预警和消费预警;一个平台:要建设一个全国统一的智能化预警平台,有效识别口岸进出口高风险项目、商品、承运人、港口和国家,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三大工程”:一是建设进口消费品安全工程。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以风险监测、进口监管、后市场处置为重点的闭环监管体系。还要加强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管理。完善进口消费品召回应急处置与技术保障体系,预防和减少不安全进口消费品进入国内流通市场。

二是建设国门环境安全工程。加强煤炭、原油、矿石等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放射性监控和贸易风险管理,保障优质能源资源产品稳定进口,打击贸易欺诈行为,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安全,维护国家利益。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立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对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设备和产品开展执法排查。

三是建设出口商品质量提升工程。在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建设方面,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加强出口退运、国外通报、召回调查,提高建立和运用技贸措施能力和水平,发挥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作用等方面采取措施,狠抓出口商品质量提升,以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快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

每年,我国要进口大量煤炭、石油、矿石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其中不乏品质低劣、环保超标情况。这些劣质资源性商品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甚至放射性超标,在燃烧或冶炼过程中会对大气及水土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孙文康说:“为了控制这些劣质资源性商品流入我国,我们着力加强相关商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和放射性监控。”

2015年,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工作为契机,质检总局在进口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和禁用排放超标进口工业设备和产品执法方面,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事权。会同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实施第五阶段轻型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车载诊断系统有关要求的公告》。同时,对进口机电产品环保排放标准及监管措施进行研究,形成工作方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部门职能,建立健全配套环境安全执法监管制度和技术能力保障措施,侧重对问题的发现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落实好节能减排新要求。”孙文康说。

去年,检验监管司开展了两个重要行动——“口岸天平行动”和“清风行动”。孙文康介绍说,“口岸天平行动”主要目的是打击大宗商品重量鉴定方面的贸易欺诈行为,保障经济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我们组织开展‘口岸天平行动’,以进口大宗资源性商品‘短重’‘明水’等问题为监管重点,以‘反欺诈’为切入点,严把进口商品重量鉴定关,严厉打击掺杂使假等贸易欺诈行为。”2015年,质检部门共完成各类重量鉴定22.7万批,鉴定货物重量17.9亿吨。全年共查获短重率超过0.5%的进口商品15616批次、短重重量242.1万吨、涉及货值超过5.5亿美元。

为了维护海外产品质量形象,质检总局还开展严厉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清风行动”,建立了信息共享、责任追究、执法互助的体系。2015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查处出口假冒伪劣案件133起,涉案货值3.3亿元。“我们也针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和退运的情况加强追溯调查。”孙文康说。